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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远市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公布 涉及多类违法内容

作者:软荐小编      2025-05-13 10:01:35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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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

“黑宽带”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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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现市委市政府在“扫黄打非”斗争中的坚定意志,对犯罪分子形成威慑,对民众进行教育,并促进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持续深化,经各地及成员单位的推荐与评定,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已向公众发布了2018年度清远市“扫黄打非”领域的十大典型案例。该案主要针对复制、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利益、通过网络渠道传播淫秽内容、非法经营“黑宽带”以及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等违法行为。

根据数据统计,2018年全市成功处理了224起涉及“扫黄打非”的各类案件,同时收缴了超过6万件非法出版物,清除网络中的有害信息788条,并封闭了13个网站及APP应用,这些举措在维护线上线下健康的文化出版物环境、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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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陈某等人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2月2日与8日,英德市公安局陆续收到多份线索转办文件,指示对若干QQ群涉嫌利用网盘账户非法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的情况进行核实。

英德市公安局组建了专项小组,对涉案人员的身份、作案手段以及其上下级团伙成员进行了全面调查。该小组分别在3月21日和29日,对湛江市和安徽省的刘某、高某、陈某、张某进行了抓捕。行动中,共缴获作案用笔记本电脑4台、电脑主机1台、移动硬盘2个、手机8台以及银行卡2张。经核实,这些涉案人员通过贩卖淫秽色情网盘非法获利超过5万元人民币。

2019年2月,英德市人民法院对陈某作出判决,因其涉嫌贩卖淫秽物品以谋取非法利益,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以罚款三万元人民币;同时,对张某也作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的判决,并处罚款二万元人民币。此案件被公安部列为“净网2018”行动的第二批重点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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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6·28组织卖淫案

2018年6月初,依据民众提供的举报信息,在清新区的车站、公园、酒店以及街道等公共区域,查获了众多涉及色情内容的宣传卡片(俗称小黄片)。

6月28日,清新区公安分局立刻组建了针对“6.28组织卖淫案”的专项调查小组。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以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作为作案工具有视频黄片的手机社交软件,通过未实名认证的电话号码、微信账号,或是冒用他人身份注册微信,大肆发布招嫖广告。

11月,清新区公安分局部署了14个抓捕小组,他们分别前往湖南省、广州市和清远市,成功抓获了70多名涉案人员,并收缴了大量招嫖宣传卡片(俗称小黄片)。在“6.28组织卖淫案”中,共有51名涉案人员被处理,其中18人被刑事拘留,22人被行政拘留,11人被处以行政罚款。目前,该案件正处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

阳山县毛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7年9月5日,根据民众的举报,发现阳山县太平镇某村庄有人散布了不雅的色情内容。

阳山县警方抵达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谢某、毛某、刘某自2016年起陆续成为某QQ群成员,并被任命为管理员。他们在该群内大量传播色情图片、视频以及相关色情视频链接,经专家鉴定,该QQ群下载的众多视频文件均属淫秽色情内容。

2018年8月,阳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毛某、谢某、刘某三人因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分别判处毛某一年有期徒刑,谢某和刘某各十个月有期徒刑。

清城区曾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7月2日有视频黄片的手机社交软件,清城区公安干警在执行任务时,揭露了曾某在龙塘镇开设的手机店内,涉嫌为他人非法复制和销售色情视频的违法行为。现场查获并扣押了用于作案的电脑一台。

2018年11月,清城区人民法院对曾某作出判决,认定其犯有复制、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非法利益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以罚金两千元。

清城区邝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7年11月2日,清远市公安部门在执行任务时,于清城区龙塘镇银盏居委会中心村某商店门口的小摊上,发现一名女子正在售卖淫秽视频。

经过核实,邝某自2017年5月和6月起,开始向他人提供下载淫秽内容的收费服务,并且将U盘作为商品公然出售。

2018年5月,清城区人民法院对邝某作出判决,认定其犯有复制和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非法利益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给予一年缓刑,并处以罚款一千元。

清城区周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6月7日,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清城区的公安干警揭露了一起案件,该案涉及周某。周某在清城区石角镇兴仁大街开设的一家手机配件店内,通过收取费用,为他人提供了复制和销售淫秽视频的服务。

2018年11月,清城区人民法院对周某作出判决,认定其犯有复制、销售淫秽物品以谋取非法利益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以罚金两千元。

清新区8·15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4月至9月,郑某与赵某达成协议,郑某负责出资,赵某负责购置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作案设备。他们于湛江市陆续招募了叶某、赵某、陈某、杨某、潘某等多名人员,向他们传授了传播淫秽视频以谋取利益的方法,并提供了作案工具。双方约定,对于出售视频的同伴,将给予20%的提成。叶某、赵某、陈某、杨某、潘某等人通过手机微信、微信电脑版向不熟悉的微信好友销售黄色淫秽视频,非法获利超过二十万元。

2018年8月15日,清新区公安分局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以谋取非法利益的嫌疑人启动了刑事调查程序。截至目前,此案已经进入到了法院审理的阶段。

佛冈县黄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9月21日,佛冈县公安部门收到了来自浙江省嘉兴市公安部门的转交信息,揭露了一个手机应用程序非法聚集了超过一百个涉及淫秽色情内容的直播平台。该软件通过招募代理和诱导用户购买会员卡的方式,层层递进地非法获利。

经核实,自2018年8月起,黄某便开始通过互联网购置该直播平台的会员月卡与季卡,并以此进行转售以谋取利益。

2018年11月,佛冈县公安局依法对散布色情内容的黄某实施了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亿某通信“黑宽带”非法经营案

2017年8月初期,清城区的公安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到,在龙塘、横荷、源潭等区域,出现了标注为某通信宽带服务的所谓“牛皮癣”广告。这些广告宣称,用户只需通过电话联系,就可以办理宽带业务,而且办理过程中无需进行身份信息的核实。

经调查发现,位于清远市的亿某通信公司,在未获得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电信运营商宽带业务代理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了所谓的“黑宽带”业务经营活动。

2018年5月31日,公安机关成功摧毁了两个犯罪窝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覃某、陈某、禤某、朱某、刘某等六人悉数抓获。同时,查获作案用电脑四台,宽带设备如路由器等十四台,以及大量涉案物品。经核实,涉案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目前,依法对陈某、覃某、冯某三名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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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2017年12月底,清远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上级部门转来的线索,经查证发现,市区某中学的若干学生所购的各类词典和字典,均系侵犯版权的盗版书籍。供货商李某对于其销售这些侵权盗版图书的违法行为,毫无保留地承认了。

2018年1月,清远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李某实施了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处以两千元的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活动。同时,执法大队还要求李某使用正版图书替换学生所购买的侵权盗版书籍,并对侵权复制品进行了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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